運作公告
關于理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(fā)生的應稅收入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的公告
- 2017-11-30 20:40
尊敬的投資人:
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分別于2016年12月21日、2017年6月30日聯合發(fā)布的《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(fā)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[2016]140號)《關于資管產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稅[2017]56號),2018年1月1日(含)以后,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(fā)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,需按照現行規(guī)定繳納增值稅,由資管產品管理人申報繳納。銀行發(fā)行的理財產品屬于上述通知規(guī)定的范圍。根據上述法規(guī)的要求,我行作為理財產品的管理人,自2018年1月1日起,將對我行2018年1月1日(含)以后存續(xù)的理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(fā)生的應稅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,由此可能導致理財產品稅費增加,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為扣除增值稅及附加稅費后的收益。敬請投資人知悉。此外,投資人取得理財收益產生的納稅義務,對應的應繳稅款由投資人自行繳納,我行不承擔代扣代繳義務。如有疑問,請聯系客戶經理。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持!
特此公告!
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2017年12月